12月23日讯,据北京电视台《天天体育》节目报道,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收到李铁的上诉书。2024年12月13日,该法院对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前主教练李铁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他因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行贿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与被告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院应在三天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和证据移送至上一层级人民法院,并向同级检察院及对方当事人发送副本。如果是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则二审法院也需在三天内处理相关材料。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指出,针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案件,经二审庭审后,应依据以下情况进行裁定: (1)如果认定事实正确且适用法律无误,可以驳回上 appeal或抗议并维持原判; (2)如认定事实无误但法律应用错误或者量刑不当,应予改判; (3)若发现事实 unclear 或者证据不足,可查清后改判,也可撤销发还重審。在重新作出判断后的案件,如果仍然存在新犯罪事实或补充起訴情形时,再次加重处罚是不允许的。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7条,任何情况下,上述程序不得增加被告人的惩罚力度。而对于检察机关提出抗议或者自控人员申报复核则未受到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