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布于12月2日,作者是CBS网站的记者Brad Botkin,文章内容不代表译者观点。)
在12月1日的比赛中,骑士以115-111战胜凯尔特人,这本该是一场激动人心的较量。然而,当比赛还剩3分钟时,骑士落后5分。接着米切尔连续命中三记三分球,在短时间内独得11分。但最终结局却让人感到无奈:最后34秒内竟然出现了17次罚球,从实时来看,这段时间几乎拖延了半个小时。
这场比赛再次证明传统篮球时代已经结束。在第四节还剩4分钟的时候,如果取消计时,那么领先方需先获得比对手多7分才能获胜。例如,如果A队在此刻以104-100领先B队,则游戏规则变为谁最先达到111分就能赢得比赛。这种新规从娱乐角度看效果显著,不仅确保制胜球能够产生,还消除了落后球队故意犯规、给对手创造更多罚球机会的不理智行为,因为这样只会加速对手走向胜利。
NBA已在两届全明星赛上试用过伊拉姆式终场规则,并且这一模式也被TBT(The Basketball Tournament)联赛采用多年。其创始人Jon Mugar曾表示:“如果詹姆斯·奈史密斯130年前发明篮球时便加入这个规则,而如今我们选择放弃,那将是历史上最大的失败。”
那么NBA为何需要实施伊拉姆式终场呢?尽管我倾向把“有史以来最愚蠢”的标签贴给一些并非如此糟糕的事情,但当一场赛事中的15秒里执行14次罚球,以至于最后阶段耗费20分钟来完成原应精彩绝伦的决斗,我认为这是极其荒谬之事。
总有一天,人们会认识到,“一直以来都是这么做”并不是继续坚持某些做法的理由。正如汽车安全带的发展一样——过去没有,现在普遍使用,这是聪明之举。因此,我们应该推行伊拉姆式终场的新规定。
当然,我意识到一些传统主义者可能难以接受这样的想法,更别提付诸实践。不过,目前联盟若禁止这些毫无意义犯规是否太苛刻了一点?毕竟,一切都应围绕观众体验而展开,无论是球队老板还是其他所有与 NBA 产业相关的人,都基于提供娱乐服务。而什么比看到绝平三分更令人兴奋呢?
例如,在距离比赛结束17.2秒时,普理查德投进一记关键性的三分,将差距缩小至1分,此后双方开始频繁地进行违例操作。当加兰成功投进两记罚球之后,为阻止凯尔特人在一次出手机会上追平比分,两边互相故意犯规,使得整件事陷入僵局。如果应用伊拉姆式终章规则,这样的问题将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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